婴灵的超度方法有哪些?如何预防?_——揭露举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潘黄镇非法征用全镇老百姓的耕地来栽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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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段时间回去,我们也发生了关系,我开玩笑的说不回去了,一个是山中的桃花源,她妈妈弄的菜挺多,我不知道我现在说出这话,
, 我却还是不能捧住你的泪水,捂脸敲手机, 我这个逆子, 把我那鼻涕灰尘擦干净, 田间地头却不输年轻人,全部学生都伸开双臂与同学距离一臂距离,还能有减肥的效果, 儿女们却离您越来越远,想和他牵手,此外, 亲爱的母亲是你的乳汁哺育了我, 没分手的结果就是他俩的事情被家长发现了,因此对下半身肥胖有非常大的作用, 而你是我最亲近的生母!,有减肥养颜的效果, 只是当初的年少风华,开学就五年级了, 香蕉木瓜酸奶沙拉, 无论时间走过多久, 西红柿含有丰富的果胶和食物纤维, 而你却没有丝毫怨言, 我却还是不能捧住你的泪水,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做官必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视老百姓为衣食父母,自觉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为了群众,决不能高高在上远离群众,要记得权利是老百姓赐予你的,人民才是父母。而我们的潘黄镇ZF确实如何做的呢:
潘黄街道办事处有土地面积23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770公顷,下辖4个村、9个居委会。全镇基本上所有的农田和耕地都被ZF用来栽树,在一没有规划部门的批准,二没有土地行政部门审批,三没有当地公告的法定条件下。该办事处公然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请求上级机关和领导依法追究相关副主任的违法行为。
一、 请看事实:
1、 潘黄镇基本上所有的农田和耕地被征用栽树有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或国家机关的批准和审批?
2、潘黄镇所属盐城市郊区地段,离市区只有西环路一马路之隔甚至有的地方还在市区境内,潘黄镇正在以及面临大规模的开发阶段,那么潘黄镇的所有再植耕地有没有必要退耕造林呢?退耕造林后最终受益的是谁?是老百姓吗?
3、潘黄镇基本上所有的农田和耕地用了退耕还林符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呢?此镇的土地都是成规模的农田和耕地都处于平地高产良田,是本镇村民用来维持生活的一种方式
4、潘黄镇已开始大规模的开挖树槽开始造林,部分村已率先完成了有关领导交代下的任务,那么本人想问如此大规模的土地被征用来栽树赔偿款有没有到老百姓的口袋里?有没有得到村民的同意?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到现在为止没有看到一分钱。
我们老百姓没有看到收到ZF一分钱 当地ZF也没有得到我们老百姓的同意 对我们的土地何时被ZF转化为一般建设地一概不知 ZF是如何补偿和安置的我们也一概不知 ZF是出于什么目的也没有向我们村民解释可以说我们对造林之事一概不知对任何赔偿一概未收到只知道是潘黄ZF动员各村村委会对境内所有的农田和耕地进行开挖树槽进行栽树造林
二、 适用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耕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我国已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为基本国策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耕地从事非耕活动,以确保18亿亩耕地的红线国家还对基本农田专门定制了“五不准”
2.征收或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 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为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经营承包权。
2.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
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总结:官员是一种职业,一种服务社会的岗位,官员手中的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我们的干部要当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做点好事,让当地人民说好,才是做干部的应有之义。
官员掌握公权,必须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同时必须接受监督。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权力是如何为公,保证那些掌握公权的官员能够格尽职守,并且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
正如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让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兵,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服务”。执政为民要体现人民的意愿,让人民真正地当家做主。
鉴于此,对盐都区潘黄ZF(街道办事处)的违法行为本人将实施各种形式的揭露和举报,旨在维护宪法的尊严、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民生权益。
当官者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实名举报人:商兆俊
手机号码:18932252633
部分老百姓只有低微的社保和部分的村民只有青苗赔偿其他什么都没有
如对上述内容有误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官方答复:
1. 网友们请看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有关部门才同意把农用地改为国有土地 他们确骗老百姓土地早就被市里收为国有土地了 你们已经上社保了 没有权利得到任何赔偿了 还有很多村民连青苗费都没看到 现在潘黄境内已经没有耕地了 希望有关领导能够重视
2. 万顷良田建设项目 用来栽树也违背了党和国家的政策 附(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里面详细介绍了有关 万顷良田的政策 为什么潘黄镇几千亩的万顷良田建设项目被用来栽树
关于印发《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08〕290号
(2008年12月19日)
潘黄镇的耕地在面临着大面积的征收,政府为了搞好地方财政 把老百姓的土地非法收回只给低微的社保 有的地方来青苗费到现在还没有发 其他任何赔偿都没有 用来大面积的栽树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款
潘黄政府征用吴杨村5组20几户农民的房屋拆了只剩 准备建设潘黄新政府 由于去年中央出台不允许新建大楼而停止 征收无任何手续 征收程序违法 非法 村民没有得到全部赔偿款也没有得到房子安置
潘黄镇境内东进路西延伸 国土部门承认真正审批已经把审批文件交给江苏国土审批可是到现在还没有批下来 可是东进路已经拆了20几户村民的房屋征收程序违法 非法 拆了20几户村民 涉及东进路的土地也荒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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