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钢贸案增长5.5倍(转载)
钢贸企业正在经历“生死劫”:遭遇银行收紧贷款之后,一些企业站上被告席,有些个人则下落不明。
昨天,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示警,钢贸行业的风险正向金融领域甚至非银行融资领域传导和渗透。
去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钢贸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约3700件,同比增长约5.5倍,收案标的金额达到了230亿元,占去年金融商事纠纷案件标的总金额的51.4%,同比增长约3.4倍。
上海高院金融庭庭长杨路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今年1~3月,仅浦东新区法院就受理涉钢贸案件超过1000件,而去年全年也只受理2000多件。这说明,上海今年涉钢贸企业的案件数量还会继续增长。
这些案件标的金额普遍较大,不少超过千万元,个别金额达1亿元以上。《白皮书》强调,此类案件不仅牵涉面较广,涉及银行、典当公司等多方主体,而且连锁反应强。“金融危机后,部分钢贸企业以联保互保或货物重复质押的形式,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后投向房地产等市场。随着钢贸市场持续低迷,行业风险凸显,大批钢贸企业陷入流动性危机。”
钢贸行业风险的凸显,还衍生出其他类型的金融商事纠纷案件,如小额借款纠纷、追偿权纠纷、典当纠纷、保证合同纠纷等。
《白皮书》分析了危机的链条:“受实体经济增速放缓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光伏、钢贸等产业出现产能过剩、价格持续下滑的行业风险,相关产业流动资金紧张,经营陷入困境,导致行业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
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银行不良资产的增加主要是钢贸企业的不良贷款所致。
对于当前的风险,《白皮书》认为其根源是金融机构对行业性风险预估不足,没有严格执行风险内控制度所致,对明显超出其偿还能力、且担保能力不足的贷款人仍然提供大量贷款,最终导致不良贷款余额骤增。而在此时,金融机构又会收紧贷款,继而促成一些钢贸企业的资金链断裂。
由于钢贸信贷多采取互保联保模式,这在诉讼中进一步引发风险。一旦其中一家企业被诉,就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各企业轮番被多家银行“打包”起诉。这种担保方式,不仅难以保证金融机构债权实现,还会导致金融风险进一步蔓延。
除了走上法庭,还有部分钢贸纠纷走上了仲裁庭。日前,上海某国企就把与江苏某钢贸民企的纠纷提交仲裁庭,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将该民企多个银行账号封冻。
由于钢贸企业纠纷通常有几十个案件当事人,不仅涉及上海本地企业,也涉及外地企业乃至一些下落不明的人。由于部分当事人无法出庭,往往是判决而不是调解结案。这又可能导致刚性的法律后果,成为钢贸企业难以承受之重。
杨路说,去年上海法院审结2000多起涉钢贸案件,超过半数是判决结案。
《白皮书》提到,为避免钢贸信贷危机等情况继续发生,建议银行采取措施:一是严格审核贷款人资信,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不予审批;二是严格核实贷款人提供的担保,对保证人资产情况、抵押物、质押物真实权利状况进行全面核实;三是慎用风险较大的担保方式,如“联保”、动产浮动质押等,维护自身债权;四是加大对仓储、供货方的管控力度,确保抵押物、质押物处于有效监管之下;五是及时做好坏账核销,对不良贷款进行及时清理,降低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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